商业申请

一、商业申请

1、需要进行商业活动申请

任何个人、社会团体、校外单位以及学校内部各部门,若计划在校园范围内开展商业营销活动、商业宣传推广、赞助合作等(具体涵盖社会赞助项目、报刊杂志校园代理发行、校园文化活动策划与执行等),或利用校园场地资源进行短期商业展销、商业宣传、赞助服务及其他形式的商业行为,均须事先向学校相关部门提交商业活动申请,并经过审批后方可实施。申请方需确保活动内容的合法性、健康性,并符合学校的整体文化氛围及规定。

2、为确保校园环境的和谐与安全,以下商业活动不适宜提交商业活动申请:

(1)与校内经营业态冲突的商品:任何可能与校内已有商业实体产生直接竞争或冲突的商品或服务,如与校内超市、书店等销售的同类商品。

(2)食品、药品、化妆品类商品:鉴于其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健康与安全,未经严格审核和许可,不得在校园内开展相关商业活动。

(3)无正规进货渠道的商品:为确保商品质量,所有在校园内销售的商品必须来源于正规渠道,并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和进货凭证。

(4)金融、信贷类产品及宣传:为避免误导师生,涉及金融、信贷等高风险领域的产品或服务,以及相关的宣传和推广活动,均不得在校园内开展。

3、商业活动申请需要准备的材料

(1)包括但不限于广州南方学院校园活动场地使用申请表,同时需将经营资质证明、签订的协议资料复印件、商品合格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联系方式以及工作人员的身份证、活动方案、承办人的个人保证书等

(2)对于规模、影响较大的校园商业活动、商业宣传和赞助活动,申请单位除按本条(1)提供材料外,还须制订《广州南方学院校园商业经营活动安保应急预案》,由保卫处审核签署意见后再报总务处核准,备案后实施。

4、商业活动申请材料提交的地点

行政楼A2-101校园服务中心。

5、商业活动场地申请要求详见场馆申请(场馆申请-广州南方学院总务处)。

二、商业活动监督部门

总务处商业管理岗:宋老师 020-61787246